强烈反对美国《香港自治法案》 特区政府:需要时采取反制措施
2020-07-04 00:20
特区政府对美国国会通过《香港自治法案》表示强烈反对,并称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在需要时或会采取反制措施。
政府发言人敦促美国国会立即停止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法案内容及所谓的「制裁」完全不能接受。法案及所谓的「制裁」只会损害港美之间的关系和共同利益。
发言人指,美国立法机关以人权、民主和自治为藉口,接连通过法案,针对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公然违反国与国之间的义务和尊重。国家安全立法对任何国家而言都属中央政府事权。特区政府对美国立法机关明显持双重标准的表现深表遗憾。
对于有美国国会议员表示通过法案是回应香港进行国家安全立法,政府发言人指是完全错误。强调国家安全属中央事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颁布的《港区国安法》属全国性法律,根据《基本法》第18条的有关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港区国安法》旨在防范、制止和惩治四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针对极少数人,不会影响香港市民合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重申这次立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要一步,为香港社会早日回复稳定作出必要和及时的决定。该法律不会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独立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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