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事件】文员涉藏弹弓通讯机 胞弟作证物品工作所需
2020-08-05 14:20
去年8月31日,警方进入太子站清场,文员涉被搜出弹弓、螺丝帽及两部通讯机等,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材两罪,今在九龙城法院续审,被告选择不自辩,当晚同在太子站被捕的被告胞弟锺日杰作证称工作时会使用到涉案物品。郑念慈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8月13日续审,届时将会听取结案陈词,被告获准以现有条件担保。
被告胞弟锺日杰当晚同在太子站被捕,供称兄弟二人和父亲皆从事电子产品生意,在东莞设厂生产测量仪器、测距仪和噪音计等,部分产品如「工业用红外测温仪」会配有雷射装置。
锺供称当日和被告相约在天后站会合吃晚餐,晚上10时左右,二人出发去黄大仙和男友人吃宵夜。锺供称列车突然在太子站停驶达10至15分钟,他感到「好迷惘,唔知发生咩事」,于是由3号月台的车尾走往车头方向,再循楼梯前往1、2号月台,甫登上1、2号月台所在的车站中层就遭警员截停拘捕,「上到楼上就俾差人揿低咗」。
锺日杰称他们在工作时会用到涉案物品,例如在工厂内会用对讲机沟通,而一个名为「地下金属探测仪」的装置支架上则会用到涉案的螺丝帽,而他们会用激光笔向客户示范公司产品的照射效果。
锺强调他不清楚被告的背囊内有甚么物品, 但承认公司的产品和涉案的弹弓并无关系。锺回应控方称不同意被告有参与月台上的聚集和争执,亦看不到有人打斗。
郑官质疑锺日杰为何会与被告分开,称当时二人「留喺月台已经冇意义,点解唔一齐上去睇」,锺回应称被告「可能同某个途人倾紧计」,二人已在站内逗留一段时间,所以他向被告表示「我上去睇下有冇事先」,随即循楼梯前往1、2号月台。
锺供称他在公司负责销售,而被告则主要在内地负责生产计划,遭郑官质疑被告既然不负责销售,为何会携有雷射笔向客户示范,锺补充称「哥哥其实都会对客」,称被告「要交货期俾客」,亦会向客户介绍新产品。
郑官把案件押后至8月13日续审,届时将会听取结案陈词,被告获准以现有条件担保。
33岁被告锺日祺被控于去年8月31日,于港铁太子站内月台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弹弓、42粒螺丝帽,及一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另被控于同日同地无牌管有2套无线电收发器。
法庭记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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