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远等人就定罪上诉 官择日颁布书面判词

2020-08-12 17:12

上诉人(左)吴文远,(右)郑沛伦。刘晓曦摄
上诉人(左)吴文远,(右)郑沛伦。刘晓曦摄

社民连秘书长吴文远、社民连成员周嘉发及前岭大学生会会长郑沛伦,涉于2016年11月参与反人大释法游行后,到中联办冲击警方防线。吴事后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周郑二人分别被裁定阻差办公及参与非法集结罪成,三人不服定罪上诉,案件今于高等法院进行聆讯。李运腾法官需时考虑双方陈词,押后择日颁布书面判词。

吴文远早前被裁定两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被判入狱两周缓刑一年;周嘉发被裁定一项阻碍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成,被判100小时社会服务令;郑沛伦被裁定一项参与非法集结罪成,被判入狱两周缓刑1年。

代表吴文远的郭憬宪大律师指,当时为即兴的示威游行活动,警方有责任协助游行人士,确保他们享有游行自由,并且能行使其基本人权。郭认为游行人士欲沿干诺道西前往中联办,并控方从没有证据指警方曾与中联办持续沟通,以助游行人士突发改变游行路线。而游行人士超过警方人数,游行人士在警方无法维持秩序的情况下,只能自行维持秩序继续游行。

周嘉发的代表律师表示,周当时并非阻止警方作为拘捕,而是在不知道警方正从后拘捕同伴的情况下,看见同伴突然向后倒而伸出援手,并非要与警方角力。即使周是出于保护同伴,而与警方存在角力行为,亦只是少于3秒。

郑沛伦的代表律师则指,郑当时背后多人十分拥挤,郑并非有意推向铁马,而是后面人群向前行,郑才被迫向前行,进而推向铁马。律师指原审裁判官没有好好考虑人流流动,而且郑当时双膊缩起,并非有意推撞的动作。

律政司代表在下午播放有关影片,吴文远在影片中站在铁马上,以大声公说出:「我哋人多过警察十倍,唔洗推栏杆,有秩序咁爬过铁马」,同时警方亦呼吁吴:「唔好煽动民众冲出马路,破坏香港社会安宁」,律政司指吴以「语言伪术」呼吁民众跨过铁马。而民众与警方在铁马前后对恃,警方从后拉倒站在铁马上的吴文远到警方位置,数名警员抬著吴文远,周嘉发与其他民众则伸手尝试抢回吴的身躯,实属阻挠警方拘捕的行为。律政司就有关郑沛伦的片段指,郑特意是向前冲,更伸手入铁马。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3:22
更新时间: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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