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谭得志认袭击男子 判罚款3000元

2020-08-18 15:56

被告谭得志。张旭珊摄
被告谭得志。张旭珊摄

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快必」5月底在中环码头举行筹款活动后,与绰号「大波man」的建制派人士石房有争执时,用脚踢向他的小腿。谭得志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一项普通袭击罪,裁判官钱礼考虑到被告背景良好,而事主受的伤轻微,判他罚款3000元了事。

被告谭得志(48岁)被控于5月31日,在香港中环10号码头袭击石房有。案情指,事发当日下午,被告与其他人士在中环10号码头外举行名为「民主歌声献中环」的筹款活动。活动结束后众人正在收拾器材,事主石房有偕同他的朋友上前,与被告因政见问题口角,两派人互相指骂。期间被告用左脚踢向事主的右腿,事主事后报警并到律敦治医院验伤,证实他左脚红肿及疼痛。

钱礼裁判官判刑时指,事件虽因事主而起,但也不能成为被告袭击事主的藉口。考虑到被告主动认罪,表现出悔意,加上他有稳定工作及家庭,而且事主受到的伤轻微,判他罚款了事。

谭得志另涉于本年5月24日,在铜锣湾举行未经批准的集会、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及拒绝遵从警员命令;以及于在本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滨公园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控方有意将两案合并处理,正待索取法律意见,惟辩方反对合并。案件将于9月17日再讯。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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