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案】官裁定案件表证成立 押后本周五结案陈辞
2020-08-24 11:00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否认2017年在维园参与「六四晚会」刑事恐吓一名报馆记者受审。 他前年8月16日接受警方会面记录,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证成立。黎智英不自辩也不传召任何证人,裁判官押后案件本月28日结案陈辞。黎智英在会面中,形容事主X拍摄他手法特别「进取(aggressive)」,「影到兜口兜面『喳喳声』」,而案发当日他并不知道对方在拍摄他,黎智英只是纯粹X的出现而指骂他。
黎智英2018年8月16日在代表律师何俊仁律师陪同下出席警方会议录取口供,他指在2017年6月4日当晚出席维园弥撒活动。对于报馆记者X的身分,黎指「时不时都见到佢影我」,并指对方报馆已「24小时跟左我3年,而嗰个人唔系24小时就跟左2年。」,「嗰排佢兜口兜面咁影我,挑拨我 」。但黎智英并不知悉X的名字」黎又承认当日曾指骂X,但已忘记了确实内容,至于他曾对X呼喝「搞你」,意思是指向法庭申请禁制令和报警等,但「当时无念到咁详细」。黎智英指,他并没有大声呼喝X,但相信其他围观人士能够听到其声浪。
黎智英又补充,「X嗰排几个月期间特别Agresive(进取),」形容他拍摄黎时会「兜口兜面『喳喳声』,而其他人只系埋边影」。至于当日黎指,他并没有目睹对方拍摄他,当日纯粹认得他的出现所以骂他,黎又指他当日「冲口而出」,但解释「我系斯文人,我点会话搵黑社会搞佢」,但最终他也没有找任何律师或申请任何禁制令。
建立时间10:24
更新时间11:00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