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谭得志涉5项发表煽动文字等罪 不准保释押11.17再讯
2020-09-08 18:06
人民力量成员「快必」谭得志涉嫌今年摆街站期间发表「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五大诉求,缺一不可」、「黑警死全家」、「721唔见人,831打死人」等言论,日前被警方国安处登门拘捕。警方最终未有引用《国安法》提告,转控以5项发表煽动文字罪及1项违反《公安条例》第17B条(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罪),连同早前控告的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两张传票罪,今午一并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辩方大律师强调谭得志仅行使其言论自由,质疑律政司引用自1976年后极少提告的条例控告谭,是否经得起人权法的考验。主任裁判官苏文隆表示,现阶段未有时间详细考虑当中的法律争拗,但担心被告会在保释期间重犯,最终拒绝被告担保申请,并将新旧两案押后至11月17日再讯。
控方表示被告谭得志(48岁)除在摆街站期间发表「光复五缺」等言论外,疑拍片指「掟汽油弹成本好高,但唔系话唔做,但要小心啲」,又在大埔中学生集会担任讲者时,涉嫌煽动在场约450名中学生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控方反对谭得志保释外出,并要求法庭撤销早前批出的担保;辩方大律师崔浩泉指,终审法院曾界定,如市民行使言论自由时引致即时的暴力或实质的风险,方可限制其言论自由,而谭得志很可能只是行使《基本法17条》及《人权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质疑控方引用一条古老的法例提告,未必经得起人权法的考验。
报称为网台主持的谭得志原被指今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滨公园露天剧场,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的人,在无合法权限下参与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同时被票控在同日同地发表煽动文字及在同月19日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作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的行为。控方申请将三罪正式合并一案处理获准,并申请押后10星期,以准备转介至区域法院的文件。
控方今加控6项发表煽动文字及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刑事罪行,指谭得志于今年3月15日至7月19日期间,分别于牛头角下邨商场、旺角西洋菜南街及亚皆老街一带、黄大仙地铁站A出口外、观塘地铁站A1出口外和裕民坊一带,及蓝田启田商场外,发表煽动文字,即具意图引起憎恨、藐视、激起对政府的离叛,引起市民间的不满,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文字。谭得志被指于今年3月15日在牛头角下邨商场外,在公众地方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使用恐吓性、辱骂性或侮辱性的意词,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或相当可能导致社会安宁被破坏。控方表明押后期间,将审视超过20个街站、共约12小时的片段、相关闭路电视片段,以及索取法律意见,不排除会转介至区域法院审理。
法庭记者:叶君怡
建立时间: 17:05
更新时间: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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