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酒店房派对燃点烟花棒 火花四溅被轰无知
2020-09-24 21:45
不少港人因无法外游于是在港酒店Staycation聚会或庆祝生日。继早前有人租住半岛酒店时在房内掟蛋糕、留下满地垃圾后。网上再流传有年轻港女与朋友租住酒店庆生,并在酒店公然燃点俗称「仙女棒」或「滴滴金」的小烟花棒,幸好无酿成火灾。
港女及友人在社交网站Instagram的「限时动态」中,分享多张庆祝生日的相片及片段,见到数名年轻男女在尖沙嘴区某酒店房内点燃大量蜡烛作装饰,又手持燃烧中的「仙女棒」,各人表现雀跃兴奋,现场火花四溅,幸好无伤人或燃点起房间地毯、家具,有人更乐极忘形呼叫「细火嚟㗎咋」、「好靓呀」。
片段引来不少网民声讨,纷纷斥责当事人「有无脑架」、「火烛随时累街坊」。
本港严禁非法管有及燃放爆竹烟花。据香港法律第295章《危险品条例》第六条,任何人非法藏有烟花爆竹,最高可罚款2.5万元及监禁6个月;根据《简易治罪条例》第四条,任何人燃放烟花爆竹,以致对任何人造成损害或危险即属违法,可罚款500元或监禁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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