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地产经纪涉管武及刑毁等5罪 辩方质疑警员证供前后不一
2020-09-29 16:46
去年8月5日「三罢」后,前地产经纪在秀茂坪纪律部队宿舍外被警方截查时涉嫌管有不同利器,另被指在警署撕毁口供纸,及疑在其寓所搜出多把刀具,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及刑事损毁等5罪。案件今早于观塘裁判法院开审,拘捕被告的警员作供指当晚于警察宿舍外发现被告形迹可疑故截停搜查,在其身上搜出利器遂拘捕被告。
警员伍汉林主问下交待当晚7时45分左右在警察宿舍外便衣巡逻,在和康径看见没戴口罩的被告趋近,手提黑色行李箱,背著深色背囊,腰间皮带系上不少东西,认为行迹可疑故上前出示委任证,截查被告。伍在被告腰包搜出摺刀、多功能工具卡和剪钳等,在其行李箱发现有急救字眼的黄色背心、大量急救用品如棉花、消毒药水等。约8时许伍以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拘捕被告。当晚凌晨0时15分左右,伍为被告录取完口供,手持5页会面纪录向被告读毕后,被告一手夺去并撕开会面纪录。作供期间,伍曾多次要求重温警员记事册以确认细节。
辩方质疑截查时已届晚上7时半,而伍却指当时午间光线充足,伍回应「未日落晒」;辩方又质疑如佢所指摺刀本来已经打开,何以拍摄检取证物的照片时却又合上,又指如伍描述,摺刀张开安放腰间黑袋,破旧黑袋应早已刺穿,辩方认为伍说法不合情理。伍主问时称不清楚被告手臂如何擦伤,盘问时却又指出或因搜查时靠近栏杆弄伤,辩方质疑其证供前后不一。案件下午续审。
现报称从事救护服务的38岁被告苏广达,被控于去年8月5日在秀茂坪纪律部队宿舍地下外管有攻击性武器,即卡片式摺刀、尖利万用匙及剪刀,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于去年8月6日秀茂坪乐华邨喜华楼某单位内,管有50把「SS Pocket Shiv」短刀,以及8把卡片式摺刀、15条尖利的万用匙、15把开信刀、2把刀及52把剪刀;于同时同地管有违禁武器,即1枝空气手枪;及同日在秀茂坪警署接见室内,损坏属于警方的5张会面纪录。
辩方下午续盘问伍和另1名警员黄庆浩时,向2人指出以下案情时,2人全数表示不同意,包括:截查被告时,有女警在场;被告多次要求下警员也不出示委任证,甚至威胁控告被告阻差办公;警员曾低声问被告「仇唔仇警呀?」;被告摺刀和多功能用途卡原本卡在记事簿而非腰间黑袋,故2者状况皆颇平坦;录取口供时,被告曾表示警员所写的并非事实,涉案物皆非口供所写之处搜出,故拒签认等。惟黄曾在辩方尚未读出案情时,已表示不同意。
辩方盘问搜查被告住所的警员周嘉荣,质疑周知道被告是网购买家,搜屋时被告曾解释涉案物品状况,周更曾问「会唔会爆炸?」被告亦曾向周解释涉案气枪在中一时购买,很久没用过。周悉数否认。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3:51
更新时间: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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