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星案】印度政府呈述上诉引渡 法官押后裁决
2020-09-29 16:12
印度裔男子文子星涉嫌在印度干犯多宗怀疑牵涉恐怖主义的罪行后潜逃香港,裁判官去年底裁定部分指控表证成立,并应印度检控部门批出对文子星的拘押令,但裁定串谋越狱则不属于可移交罪行范畴。印度政府方上周五以案件呈述上诉,指尽管《逃犯(印度)令》中没有明确列出「串谋越狱」或「逃离合法羁押」是可引渡的罪行,但条款中的开放式范围仍包括刑期超过12个月的罪行,故上述两罪是可引渡罪行。法官押后裁决。
印度政府方引述《逃犯条例》指,文子星在印度涉嫌串谋其他罪犯犯案,向囚犯声称会到香港买入军火协助他们逃走,期后获准保释期间弃保潜逃到香港。以上指控均属于「串谋越狱」和「逃离合法羁押」罪行。两项罪行均属于《逃犯条例》中,可引渡罪行类别。
尽管《逃犯(印度)令》中,并没有订明香港和印度之间可引渡涉嫌干犯「串谋越狱」或「逃离合法羁押」的罪犯,但《逃犯(印度)令》上可移交罪行中,最后一项为「本段前面各项并无提及的」罪行。印度政府认为这细项包括,并适用于所有不论在香港和印度,刑罚至少超过12月的罪行,包括「串谋越狱」或「逃离合法羁押」。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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