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起底案被定罪判囚 警方欢迎法庭裁决

2020-11-03 16:07

警方表示欢迎法庭裁决。
警方表示欢迎法庭裁决。

33岁香港电讯有限公司前外勤员,涉嫌去年9月初公器私用,挪用一名警员家属资料后,在Telegram「老豆搵仔」群组内公开,被裁定3项「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罪」及1项「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罪名成立,今早被判囚两年,为首宗起底被定罪的个案,警方表示欢迎法庭裁决。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总督察戴子斌提醒市民,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在公司电脑不法地取得个人资料,可能会触犯香港法例,这宗是全港首宗以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 第 64(2)条「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而定罪的案件。

戴子斌指,判词中法官形容案情是严重,对执法人员及无辜的家属造成很严重的心理影响,起底行为不单令到资料的当事人蒙受心理上一定的困扰及伤害,更会对社会带来不良的风气及深远的影响,警方会积极执法,处理所有起底案件,从而保障市民及警务人员,有需要时会作出拘捕。

此外,高等法院于2019年就针对警务人员,特务警察,及其家属作出起底行为颁发的临时禁制令,至今警方已协助完成了两宗案件的法律程序,被告人均被裁定藐视法庭罪成。

他又指,另外亦有两宗案件,已展开法律程序,正排期在高等法院审理。他提醒市民,临时禁制令至今仍然生效,上周高院亦针对司法人员被起底的行为,亦颁布了相关的临时禁制令,提醒市民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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