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剪刀螺丝批被控藏攻击性武器 女设计师脱罪
2020-11-16 13:09
30岁女设计师蔡丽怡被控去年11月18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至水渠道交界地下,管有一把鎅刀、一把剪刀、一把螺丝批、一枝六角匙等物品,并意图作非法用途。案件今于西九龙法院裁决。
刘淑娴裁判官裁决时指,本案关键为被告所管有的物品是否有攻击性或用作非法用途。刘官接纳控辩双方两位证人的口供,指出未能排除被告管有该物品的合法用途,因此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刘官接纳被告蔡丽怡事发时的同事叶锦俊为诚实可靠的证人。据叶口供,被告与他为橱窗设计师,平日会随身携带鎅刀及螺丝批等涉案物品以便工作,刘官因而指出不能排除被告管有涉案物品的合法用途。加上,据警员黄铭晖的口供,被告并非在听见警员大叫:「咪走!」才开始逃跑,故未能证明被告为畏罪潜逃。因此,裁定被告无罪。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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