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7000万分成】周星驰:唔想见到佢唔开心决定畀钱 无谂过成为法律行为

2020-11-26 13:18

周星驰指与于文凤发生拗撬唔想见佢唔开心决定畀钱。
周星驰指与于文凤发生拗撬唔想见佢唔开心决定畀钱。

周星驰遭前女友于文凤入禀高等法院追讨七千万元投资佣金,周星驰今续出庭抗辩。

至于有关山顶普乐道16号投资买卖,于文凤当时直接向周星驰索取1460万,由于双方就分成计算方式有分歧,周星驰同意两人之间「有啲拗撬,可能关于于小姐的态度,」而周坚持分成仅是「心意」,并「建基于关系好好,好开心的情况之下。」。周续指,但于文凤将分成「讲成一个非得要做嘅嘢,无论开心唔开心都要做。」

袁大状质疑,既然周星驰不同意对方的看法,但为何他又于09年签下了普乐道16号的分成协议,而协议上更订明分成是「佣金」性质。他的签署是否代表当时双方已达成共识?周坦言其实分歧并未解决,但因为于文凤发生拗撬后「好唔开心」,周续指:「我唔想见到佢咁,所以决定畀钱佢。」他强调:「佣金唔系我写上去的,至于点解要咁写,我唔系好清楚。我决定畀依笔钱佢,依样先系最重要。我无太在意有无写佣金,亦无谂过文件会成为法律行为。」周星驰曾提出分成仅属馈赠,故袁大状质疑为何他用协议而不用支票方式。周星驰提出可能有会计或纪录原因。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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