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后曾访爱仁阁、德宝大厦、静文楼逾两小时人士 须接受强制检测
2020-12-31 22:29
政府将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就《规例》下的强制检测公告刊宪,要求于指定期间曾身处三个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型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
食衞局发言人今日表示,如大厦过去14日内有两个或以上单位出现无关连确诊个案,会被纳入第599J章下的强制检测公告,过去14日曾身处相关大厦的人士须接受强制检测。按此准则,黄大仙云华街2号慈爱苑爱仁阁、深水埗钦州街47-49号德宝大厦、九龙城佛光街68号及何文田邨静文楼须被纳入强制检测范围。
任何在2020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期间曾身处上列三座大厦超过两小时的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住客、访客及工作人员),须于2021年1月4日或之前接受检测。受检人士若在2020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进行检测,会获视为已遵从强制检测公告的规定。
政府已更新适用于强制检测公告的检测途径,当中只包括能于检测后向接受检测者发出电话短讯确认阴性结果的检测途径。政府稍后会在相关大厦附近增设流动采样站。除流动采样站外,受检人士亦可选择到全港各区任何一间社区检测中心接受检测服务,费用全免。」
受检人士可选择以下检测途径:
(一)于流动采样站接受检测服务(名单及服务对象(如适用));
(二)于社区检测中心接受检测服务(名单);
(三)于121间邮政局、20个港铁站设置的自动派发机或医管局47间指定普通科门诊诊所索取深喉唾液测试样本收集包,并把样本交回指定样本收集点(派发点及时间,以及样本收集点及时间);
(四)于医管局普通科门诊诊所按照医管局医护人员的指示接受检测;
(五)自行安排接受由衞生署认可,并可就检测结果发出电话短讯通知的私营化验所提供的检测(名单);或
(六)使用衞生防护中心派发到相关指明地方的样本瓶(如适用),并按有关指示交回已采样本的检测样本收集瓶。
发言人提醒,于医管局急症室及住院期间接受的检测,以及不可就检测结果发出电话短讯通知的私营化验所提供的检测,均不符合上述强制检测公告的规定。而受检人士如有病徵,应立即求医,按照医护人员的指示接受检测,不应前往流动采样站及社区检测中心。
此外,受检人士须保存载有检测结果的电话短讯通知,并在执法人员要求提供有关该人士进行指明检测的资料时,提供有关电话短讯供其查核,并应在合理可行范围内,采取适当个人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及保持手部衞生,以及除为进行指明检测外,尽可能在确定检测结果前留在其居住地点并避免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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