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lab欠薪被判罚款 盛品儒获批宽限12个月内缴清
2021-01-15 19:20
亚视前执行董事盛品儒,涉于2018年身为一间公司Lollab Limted的董事期间,未有按照劳资审裁处的判令支付一名雇员由2018年8月初至10月初的工资。他早前被票控两项「没有在到期日内支付工资」、「一项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在到期日内支付工资」及一项「身为董事同意、疏忽或纵容下,没有支付根据劳审庭判令须支付的款项」罪,并承认所有控罪。他早前在东区法院被判罚款,惟尚欠14万港元的罚款,他今于东区法院提交还款方案,希望法庭能宽限其在12个月内缴清罚款,终获批准。
42岁盛品儒被控在2019年04月29日于西营盘,为法团LOLLAB LIMITED的董事,该法团故意及无合理辩解,而没有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在其雇员陈国忠的工资期最后一天完结,即2018年08月31日后7天内,支付该雇员在2018年8月1日至10月3日期间的工资,款额约共12万港元,违反香港法例第57章《备情条例》第23及 第63C条的规定。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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