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妇握呼吸机喉管亡 死因庭裁定死于不幸

2021-01-22 16:16

死者家属。 资料图片
死者家属。 资料图片

81岁老妇因心脏衰竭及感染肺炎,前年初留医伊利沙伯医院,原被束手插喉治理,同年1月29日下午于独立病房中被发现手握呼吸机喉管,其后抢救无效不治。死因裁判官黄伟权指死者虽然病情严重,但临终前病况向好,故非死于自然,在认为死者自行拔喉致命的情况下,裁定死者死于不幸。

黄官引述法律原则指死者袁燕芬虽然患上潜在致命疾病广泛弥漫性肺气泡损伤等,但案发当日早上死者病情好转,因此医疗介入亦非不能防止死亡发生,故死者不属死于自然。黄官基于死者被发现时头左倾,身体滑落床尾,左手虚握喉管,判断为死者自行拔喉缺氧致命,属人为蓄意合法作为下,预料之外节外生枝的情况,故裁定死者死于不幸,而非意外。

黄官提到案中4项主要争议,包括负责应否续用镇静剂纾缓死者插喉不适、如何使用约束手带避免死者自行拔喉、抢救时应重新插喉还是使用气囊面罩呼吸器,及应否增设人手监察病房闭路电视,指出前3者关系到人手资源,并属医护临床判断,不宜越俎代庖,加强人手监察防备亦不一定更见效,就本案故无建议。黄官最后向死者致以慰问,并表示难过,希望藉研讯释除家属疑虑。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5:50
更新时间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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