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仅要求来港航机提供乘客资料 不会影响港人出入境自由

2021-02-13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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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公会日前质疑政府向立法会提交《2020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赋权当局阻止人离境。保安局发言人今日回应传媒查询时指出,修例目的是要求来港航机提供乘客资料,并非离港航机,不会对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有任何影响。

港府拟在《2020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下建议加入赋权保安局局长就运输工具提供乘客资料订立规例的条文。保安局发言人表示,对于大律师公会近日向立法会提交的意见书中,就有关条文的观点未能正确反映条文的目的和事实,引起不必要的误解,感到失望。又指按照一般的做法,在主体法例中订明的赋权条文一般会较为概括和简短,然后根据赋权条文而拟备的附属法例会订明具体细节和清晰条文。

发言人指出,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在2018年更新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包括引入了一项新的强制规定,要求所有成员须推行预报旅客资料系统。根据规定,航空公司须在航机起飞前,向目的港的出入境管制机关提供所有乘客及机组人员的资料。现时,已有超过90个国家推行该系统,包括欧盟成员国、美国、加拿大及澳洲等。
  
发言人强调,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引入预报旅客资料系统,是为了提升国际民航保安,同时便利世界各地出入境管制机关对旅客实施更有效管制。落实有关规定,不但可加快各管制站的旅客通关手续,亦能提高入境事务处的执法能力,防范潜在免遣返声请人抵港的措施亦可随之加强。

发言人续指,入境事务处正在制定有关系统的运作详情,过程中会参考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有关指引和其他各地的实施经验,稍后亦会谘询相关持份者的意见。待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后,政府会拟备有关附属法例,之后再提交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审议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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