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消费物价转升1.9% 基本通胀率负0.5%
2021-02-22 16:31
政府统计处今日公布今年1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与一年前同月比较上升1.9%。但剔除政府的纾困措施后,1月份基本消费物价转为按年下跌0.5%。
政府表示,1月份的升幅主要是由于去年1月份政府代缴公营房屋租金及香港房屋协会豁免乙类屋邨租户三分之二租金导致比较基数较低。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今年1月份的按年变动率(即基本通胀率)为-0.5%,低于2020年12月份的按年变动率(0.0%),主要是由于外出用膳费用下跌和猪肉价格跌幅扩大所致。
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截至今年1月止的3个月的平均每月变动率为0.2%,而截至2020年12月止的3个月的相应变动率则为0.6%。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的变动率为0.1%及-0.1%。
在各类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组成项目中,价格在今年1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电力、燃气及水(上升19.1%)、住屋(上升6.1%)、烟酒(上升2.5%)和杂项物品(上升0.8%)。
另一方面,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今年1月份录得按年跌幅的类别为交通(下跌3.1%)、衣履(下跌2.6%)、耐用物品(下跌1.8%)、外出用膳(下跌0.8%)、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下跌0.3%)和杂项服务(下跌0.2%)。
截至今年1月止的3个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0.4%。
政府发言人表示,1月份基本消费物价转为按年下跌0.5%,原因是去年农历新年较早来临(去年在1月,今年则在2月),令食品价格因比较基数高录得按年跌幅而造成扭曲。因此,等待2月份的通胀数据,再将两者合并分析,将能更有效评估基本通胀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去年1月实施的一次性纾困措施导致基数偏低,1月份整体消费物价按年上升1.9%。
展望将来,由于环球和本地经济活动仍未返回衰退前的水平,外围和本地价格压力在短期内应维持轻微。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情况。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