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商人伤及区议员女下属罪成 官斥其辩解「荒诞无稽」

2021-03-02 12:07

男商人于去年5月在深水埗区议员刘家衡设置街站时,跟议员办事处的职员起冲突,期间伤及另一名区议员的女下属。陈姵妏暂委裁判官今于西九龙法院裁定其普通袭击罪成,直斥其辩解「荒诞无稽」,指被告声称当日袭击他的男子是议员办事处的职员,若要追究起上来其实十分容易,没必要一直拉住男子不放。陈官亦指被告当日的力道不合埋的过大、激烈。案件押后至3月16日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控罪指,49岁尹载道于2020年5月29日,在深水埗元州街162号外袭击余凯琳。

辩方早前质疑事主余凯琳验伤报告中,其受伤的位置与受袭的位置不同,惟陈官指「肌肉痛楚不一定是由袭击造成」,可能是受拉扯影响。至于被告当日明明是以左脚勾住余的左脚,余却右脚有瘀伤,陈官则指当日情况混乱,其右脚受伤亦不出奇,认为这并不影响余的诚信,接纳其证供。

陈官续指,被告声称当日一手捉住区议员秘书李译乔,一手拿著电话的说法与录影片段不符,试图淡化进攻的说法。片段中,被告双手不断伸前抓住李,其后余介入二人之间,被告仍不断迫近,李及余则不断向后退。被告亦指当日是因为失平衡,想勾住灯柱站稳的情况下,不小心勾到余的脚,陈官直斥其说荒诞无稽,因当时街灯离他至少两至三个身位,绝无勾住的可能。陈官不接纳被告称余在介入时已预期会有接触,接受可能会被袭击的说法,指余当时明显感到害怕。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11年前有一单案件,但性质与本案不相同。被告原本从事眼镜生意,现为兼职送货员,月入5000港元,希望法庭能念在事主无实质伤痕而轻判。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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