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港会】被女友母亲要求畀家用 港男:2000蚊好唔好?
2021-03-28 18:31
不少父母都要求子女在踏入社会开始工作后交家用,但近日有名男网民在讨论区发文,指女朋友母亲要求自己都要交家用,以报答她养女之恩。该名男网民表示自己在全职工作后第一次拍拖,疑惑大家是否有同样情况,因此他发文询问其他网民意见。
男网民24日于在香港讨论区发文,指自己与女朋友拍拖9个月,最近女友母亲向女友提到,他收入不低,应该要交一点家用。而女友表示,她母亲认为自己在单亲家庭下独力养大女儿,并将女儿交给他,理应被报答。女友又指自幼就「捱穷」,如他能够帮到母亲也是好事。
但由于这是他踏入社会后第一次拍拖,疑惑交家用给伴侣父母是否常态。而他表示自己月入2.2万元,三分之一给自己父母,三分之一储蓄、三分之一用于日常开支,如果要交家用给女友母亲,2000元是否合理。而如果要拒绝,他亦不知道该如何拒绝。
帖文发布后引起热议,网民均认为不应交家用给女朋友母亲,可以购买生活用品代替直接「交家用」,「未结婚就畀家用,结左婚咪好大获」、「唔好介意咁讲,佢家人真系好肉酸,问人拎钱,婚都未结,我觉得唔需要畀,表示孝心可以间中请下佢地食饭,饮茶,买下嘢哄下老人家开心,我系女人,但都会对男朋友家人咁样做」。而有网民认为除非楼主与女朋友同居于女方家中,或经常到对方家中食饭,否则都不应该交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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