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谋开设支薪户口呃渣打佣金 银行主任及其母认罪候判

2021-03-29 16:18

被告林其锋(左)及其母亲张佩君(右)。 资料图片
被告林其锋(左)及其母亲张佩君(右)。 资料图片

廉政公署早前控告一名银行主任及其任职酒楼经理的母亲,透过安排母亲的同事在该银行开设支薪户口,串谋诈骗银行佣金。两名被告今日(2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林其锋,30岁,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客户拓展部主任;及张佩君,56岁,金御海鲜酒家(金御)分店经理及林其锋的母亲,同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4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二人的背景、社会服务令及感化报告。二人获准以现金保释。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林其锋于案发时是渣打银行的客户拓展部主任,派驻到中环一间分行负责为顾客开设户口。若客户使用新开设的户口支薪,相关薪酬金额将会计入林其锋的业绩,以计算其季度佣金。

林其锋的母亲张佩君是酒楼金御中环分店的分店经理,负责处理前线员工的支薪安排。该酒楼没有规定员工须在某指定银行开设户口支取薪金。

张佩君于2017年4月11日至11月21日期间,向3名新加入金御中环分店的同事讹称,他们必须在渣打银行开设户口以收取工资。她又游说一名属下女待应及金御一名茶客,经由林其锋开设户口以促进其业绩。

张佩君在林其锋为上述5人开设户口后,于2017年5月2日至12月15日期间,未经该等人士授权而向该5个户口各汇入一笔由8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款项。款项转账至有关户口后,一笔相同金额的款项随即转账至张佩君于渣打银行所持的户口。

廉署调查发现,涉案的5张转账单均注明林其锋的姓名,以及其香港身份证号码。该5名户口持有人均对该等交易毫不知情,亦从来没有授权或同意林其锋或张佩君这样做。

案情透露,在计算林其锋季度佣金时,渣打银行被误导把相关交易金额包括在内。林其锋因此获发额外季度佣金共4520元。

渣打银行及金御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朗贤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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