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毁何君尧办事处遭两度覆核刑期 上诉庭裁定原审犯错还押候判

2021-03-31 16:55

示威人士前年元朗「721事件」翌日到荃湾荃丰中心的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办事处大肆破坏。资料图片
示威人士前年元朗「721事件」翌日到荃湾荃丰中心的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办事处大肆破坏。资料图片

不少示威人士在前年元朗「721事件」翌日到荃湾荃丰中心的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办事处大肆破坏,打破玻璃墙的加拿大籍男学生早前承认一项刑事毁坏控罪,裁判官温绍明最初判处12个月感化令,律政司申请覆核刑期获批后,温官改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惟律政司仍不满刑期过轻,今早到高等法院上诉庭申请覆核刑期。上诉庭听取双方陈词后,认为温官没有认真处理案件的背景及处境,例如没有特别考虑涉案日期及地点。

上诉庭裁定原审裁判官温绍明原则犯错,判刑明显过轻,故撤销200小时社会服务令,现把案件押后至4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教导所报告,被告需还押候判。

患过度活跃症的二十岁男学生朱沛恒,承认于2019年7月22日在荃丰中心,损坏属于何君尧办公室的玻璃墙。

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萧启业指,涉及社会背景的刑事毁坏案件,应以阻吓、惩罚和保护公众为依归,被告的个人因素实属微不足道。涉案商场人流多,现场环境狭窄,没有人受伤只是侥幸,而和平集会一旦发生冲突,便会造成互相鼓励及煽动的涟漪效应,令现场情绪高涨,吸引他人加入冲突。如果何君尧议员或其助理或不同政见人士当时到场,相信爆发冲突的机会高。

萧续指此类案件难以侦查,示威者均蒙面撑伞,该事件最终只能成功拘捕两人,涉案被破坏的玻璃墙维修费用亦多达三万元。萧认为判以社会服务令并不适合,由于最初朱认罪后初判12个月感化令后,却在一个月内涉嫌参与旺角「九龙大游行」的非法集结,萧建议上诉庭改判拘留式刑罚,如更生中心、劳教中心、教导所等。

代表朱沛恒的资深大律师潘熙指,朱患有过度活跃症、亚氏保加症、心博过慢症,朱曾指自己案发前并没有打算作出破坏,案发时只是因高涨气氛而犯案,现向何君尧议员致歉,并承诺以后只会以合法途径表达政见。潘建议上诉庭即使认为原审裁判官原则上犯错,亦不应干预判刑,而且两次的覆核刑期过程令朱身心俱疲,认为如需加刑可考虑社会服务令及感化令同时执行,例如施加宵禁令、需到警署报道等,平衡惩罚及更生需要,同时限制其人身自由。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3:24
更新时间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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