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等罪 申永久终止聆讯被驳回

2021-04-26 11:40

谭得志被控8项发表煽动文字罪等罪。资料图片
谭得志被控8项发表煽动文字罪等罪。资料图片

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谭得志涉去年摆街站期间,多次高叫口号及派发政治宣传单张,被控多项发表煽动文字罪等罪。他早前向法庭申请永久终止聆讯,陈广池法官今在区域法院驳回申请。案件将如期在5月10日开审,并于5月3日先作审前覆核。

陈官指出,法庭可行下令中止案件司法程序,但行驶权力时必须符特定情况,包括法庭认为案件不可能达致公平审讯,以及出现滥用司法程序情况,惟这情况相当特殊。

陈官续指,辩方不依赖滥用司法程序这议题,但却未证明审讯对被告构成不公平。辩方主要争议发表煽动文字与《基本法》及《人权法》抵触,有违宪之嫌,但陈官认为有关争议应在正审中提出,不应用以申请中止聆讯。而且,辩方亦未能说服法庭,发表煽动文字违宪会如何导致审讯不公或构成滥用司法程序。

另外,辩方亦要求控方提交更仔细的控罪详情,清晰列出被告哪一言行构成煽动罪,好让他确切知道自己所面对的指控,惟这项申请今亦遭陈官驳回。

陈官指出,根据公诉书规则,控方须在控罪详情中列出指控,但若然不披露亦不会对被告构成不公,则可选择不披露。而本案中,控方除了依赖控罪详情外,亦依赖案情摘要及涉案片段作证,从这些资料已清晰可知控方的立场,显然没有对被告构成不利。陈官认为,若控方将全部指控在控罪详情中列出,会令控罪详情变得非常冗长及复杂,亦是不切实际的做法。

谭得志现共被控7项发表煽动文字、3项扰乱公众秩序罪,以及各1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举行或召集一个未经批准公众集结罪、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命令罪及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

谭得志代表律师戴启思。
谭得志代表律师戴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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