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阵指与警合作多年从未获质疑 拒绝逐一回应警提问

2021-05-04 14:47

民阵过去多年举行多次大规模游行。资料图片
民阵过去多年举行多次大规模游行。资料图片

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陈皓桓今日回应警方有关社团事务主任信件,表示对有关信件感诧异,质疑警方过去多年一直与民阵合作,从未警告或质疑民阵为非法组织,决定不会逐一回应社团注册主任的提问。

陈皓桓上月底到旺角警署报到期间,收到社团事务主任文件,指民阵涉嫌违反社团条例,要求民阵以书面向社团事务主任提供6项资料,包括成立以来的收入来源及开支、银行及户口号码等,以及去年12月举办国际人权日联署的目的。

陈皓桓在回信中指,民阵线由2002年成立至今,是香港政党、宗教、工会、同志组织的沟通平台,透过举办活动推动香港实现民主与公平的社会。19年来,民阵坚守合法、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原则,每年多次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并且与警方及政府多个部门开会沟通,举办游行与集会,让香港市民发声。

信件内容提及,过去多年,警方等政府部门一直与民阵合作,从未要求民阵申请社团注册,亦从未警告或质疑民阵为非法组织,警方代表甚至在「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的聆讯中赞扬民阵为「一个大品牌」,与警方在游行集会方面「合作得好好」,这点在近期一宗法庭案件中由一位总督察在庭上作供时确认。而2013年七一游行后,时任行政长官梁振英更称民阵为朋友。

对于有关当局质疑违反《社团条例》,民阵感到相当诧异,质疑若民阵为非法社团,警方与多个政府部门何以一直与非法社团合作、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
英先生当年何以以行政长官身份称呼「非法社团」为朋友。

民阵指,根据《基本法》第27条:「香港居民享有...结社...的自由」,民阵既不认同临时立法会所引入的《社团条例》,更不认为民阵是非法社团,故此将不会逐一回应社团注册主任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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