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妇拒向警出示身分证阻碍公职人员获撤控 准签保守行为结案

2021-05-11 11:51

69岁退休妇涉在去年9月6日在旺角被警员截查时拒绝出示身份证,并尝试越过警方防线。今就一项阻碍公职人员罪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控方今同意撤控,改以签保守行为。被告获准自签2,000元、守行为两年,并支付1,000元堂费。

案情指,案发当日为「九龙大游行」,警方在下午4时许巡逻时,要求8男12女列队接受截停搜查。期间被告尝试越过封锁线,警员见其背囊疑有尖物,要求她出示身分证进行搜查。惟被告情绪激动,起初声称「无带」,后来又掏出身分证放在心口,拒向警员展示,警员发出两次警告后被告仍不服从,遂被控阻碍公职人员罪。被告警诫下承认犯错并感抱歉,因赶时间想尽快离去才犯案。

69岁被告张佩兰原被控一项阻碍公职人员罪,指她于去年9月6日在旺角信和中心地下外,阻碍获合法授权执行公务的公职人员,即女警25812、警员20578及警署警长53531执行公务,今获撤控。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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