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涉虐打托管2岁男童 母亲指被告曾认因失禁而「火遮眼」
2021-05-12 18:24
前年10月,一对男女涉嫌虐打托管的两岁男童,导致其臀部出现瘀伤,疑似烟头灼伤的痕迹,被控故意袭击导致儿童受到损害,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审讯。男童母亲作供指,其中一名被告曾透过whatsapp承认自己曾因男童失禁而打男童,并谓「对唔住,一时火遮眼打咗佢,唔会有下次」。案件明天续审,届时将会传召男童作供。
女被告谭嘉仪及男被告冼柏汶,被控一项故意袭击导致儿童受到损害罪,指他们于2019年9月28日至10月6日,在香港某处故意袭击、虐待、忽略、抛弃或遗弃男童X,使X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损害。
事主母亲Y今日上庭作供,指透过网上找到两被告提供的托管服务,每星期收费5000港元,并于前年7月开始将X交给被告每星期托管6天,自己每星期仅与X见面一次。直至同年10月6日帮X换尿布的时候发现其屁股、大髀上有黑色瘀伤,及疑似2颗遭烟头灼伤的伤口,遂向X查问受伤的原因,X突然大哭并称「叔叔打我」。
Y向女被告询问X受伤原因,对方则回应因为X失禁后发脾气,觉得X无礼貌而用手打他的屁股。Y其后向社工询问意见后,决定带X往医院验伤并报警。她又透露曾经在街上见到男被告吸烟,故认为X身上疑似烟头造成的伤口由他造成。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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