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由台湾入境澳门人士需完成21天医学观察
2021-05-15 22:04
台湾疫情持续恶化。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台湾地区的疫情变化,自明日零时起,入境前21天内曾经到过台湾地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21天医学观察。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卫生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修改公告,自明日零时起,入境前21天内曾经到过台湾地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21天医学观察;因台湾地区旅居史而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士须在14天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管理,期间健康码会转为黄色;有关措施不适用于因台湾旅居史而已完成医学观察的人士。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
应变协调中心强调,有关措施调整是因应台湾地区近期的疫情而作出。应变协调中心将持续作出评估,如条件许可,将尽早恢复原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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