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禁锢虐打15岁仔拍裸照勒索4万元 3青年拒认罪受审

2021-07-05 15:49

涉案3青年分别否认非法禁锢、串谋勒索、盗窃受洗黑钱共4罪,案件今开审。 资料图片
涉案3青年分别否认非法禁锢、串谋勒索、盗窃受洗黑钱共4罪,案件今开审。 资料图片

去年3月,一名15岁男童被带到南生围一偏僻处,遭禁锢虐打、以烟头烫胸、拍裸照及勒索金钱。涉案3名男青年分别否认非法禁锢、串谋勒索、盗窃受洗黑钱共4罪,案件今开审。控方指,被告以介绍工作为由约男童外出,在男童未能按其要求从一张提款卡取出4000港元后,质疑男童「私吞」金钱,遂伙同多人禁锢虐打男童,并拍下裸照勒索其4万港元。

3名被告依次为无业曹乐谦(17岁)、无业张曜龙(18岁),以及汽车技术员李梓峰(21岁),同被控于2020年3月28日非法及损害地禁锢X、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X交出4万港元。曹另被控偷窃X的身份证及手提电话,及连同X知道或有理由相信以刘柏希的名义在该户口内的港币4000元,全部或部份、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处依然企图处理该财产。

开案陈词指,首被告曹乐谦于去年3月用电话联系X,声称有一份工作介绍,要求X帮他使用一张提款卡提取金钱,事后会给他200元作报酬。X依照其吩咐到柜员机提取4000港元,惟先后两次尝试均未能成功,柜员机发出通知书指户口内的金额不足以进行提款操作。X之后将提款卡及通知书交还曹,曹质疑X「私吞」了户口内的金钱,但在搜查X全身后便让X离开。

及至同月28日,X与曹一同乘坐的士到南生围,途中第2被告张曜龙上车。不久,第3被告李梓峰乘私家车到达南生围,并要求X交还4千元,并用右手打了X面部两下,曹及张则从私家车各自取出30厘米长的胶间尺打X的手臂和大髀。X因感到十分惊恐而被迫承认拿了4千元,众被告见状要求X交出4万元解决事件。其后,X多次致电给其同父异母的姊姊声称他因赌钱及偷钱,须借钱还债,但不肯透露他身在何处及与谁在一起,姊姊因而拒绝并问X是否需要代为报警,X则挂断了电话。

其后,曹及李指令X除掉身上所有衣服,并在他们录影期间,要求X说出他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及欠他人4万元。完成拍摄后,X穿回裤子,并强迫X签了约十多张欠单。其间,曹、张用间尺打被告,李则以点燃的烟灼向X右边胸口。曹取去X的身份证及手提电话后与其他人登上私家车离开,X则自行回家。X母亲在得悉事件后,报警处理。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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