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常客」王婆婆袭高院保安 被判囚1个月
2021-07-14 13:41
经常参与社运及到法院旁听社运案件,人称「王婆婆」的王凤瑶于前年1月在高等法院大楼大堂袭击一名保安员,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项普通袭击罪成,判囚一个月。裁判官王证瑜指当日保安要求被告停下作安检,惟被告突然推撞保安,判断她有意图施袭,故裁定其罪成;另指案情严重,法庭必须保护法院职员,故判囚一个月。被告在求情时希望法庭加刑,「希望你判到最尽,最好系终身监禁。」王官随即表示「无得判终身监禁。」
王官裁决时提及被告当日两次未能通过安检,被保安截停,惟被告冲向保安,又大力推撞其胸部,令保安一度向后跌。王官指被告已被截停,有意向保安施袭,而非出于自卫,故裁定罪成。王官形容案情严重,法庭须保护法院工作职员,特别是前线执勤的保安员,被告经审讯后被定罪,故判囚一个月。
被告于求情时表示「我不求情,但求加刑。」又谓「希望你判到最尽,最好系终身监禁。」王官随即指「你呢个案件无得判终身监禁。」
65岁王凤瑶被控于2019年1月22日在高等法院大楼地下大堂袭击保安员胡婉鸿。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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