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Sing】16岁男生认非法集结判入更生中心
2021-07-16 11:43
16岁中学男生于前年12 月 24 日平安夜,参与元朗形点商场「和你 sing 」示威活动,早前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辩方一度希望法庭考虑非拘禁式刑罚,让被告可继续学业。惟主任裁判官苏文隆今于粉岭法院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向犯人栏方向宣判,「更生中心,入去!」
男生今身穿校服出庭,大律师叶志康代表男生求情时,引述报告内容指被告体质不适宜入住劳教中心;报告内容正面,没有负面评价。辩方另呈上被告由中一至今在校内的成绩表,形容男生就读精英班,屡次考获中上名次,是一名「读书人」,希望将来可升读大学。
辩方续指男生案发时受社会气氛影响而行差踏错,希望法庭考虑非拘禁式刑罚,让被告可继续学业。辩方提及根据以往经验,更生中心一般需入住6至7个月,校方虽然没有取消被告学籍,但或会打乱其升学计划;但若最终被判更生中心亦会无奈接受。苏官问:「你经验系6至7个月?你经验未必太准确。」随即判处被告入更生中心,向犯人栏方向宣判「更生中心,入去!」。男生被押返羁留室时向公众席亲友鞠躬致意,亲友亦挥手回应。
16岁被告林振燊中五学生被控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元朗形点 I 及 II 内与利逸郎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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