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港岛游行】5人非法集结罪成各囚4个月 官斥无视警方警告

2021-07-16 15:47

左起:被告陈伟乐、被告杨常智、被告蔡晋升。 资料图片
左起:被告陈伟乐、被告杨常智、被告蔡晋升。 资料图片

前年6月9日港岛区反修例大游行后,有示威者于湾仔一带聚集。4男1女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5人今于沙田法院同被判囚4个月。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时接纳众被告没有预谋,惟警方当时已进行驱散,被告仍留在主要干道上,不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犯法,法庭需考虑公众秩序重要性,需判处阻吓性刑罚,即时监禁无可避免,判处所有被告4个月监禁。

崔官判刑时指,本案未有证据证明被告有暴力行为,但众人不理警方警告,于马路聚集,情绪高涨令情况恶化,影响社会安宁。崔官接纳众人没有预谋犯案,惟不接纳辩方所指,被告不知道其行为属非法集结。由于当时警方已驱散人群,被告于主要干道上集结,不可能没有意识到已犯法。被告无视警方警告,即使只是留在现场,没有进一步暴力行为,已令情况恶化,提高发生暴力冲突的可能性。众人背景报告提及有悔意,但被告经审讯后被定罪,没有减刑理由,判处所有被告4个月即时监禁。

大律师苏俊文为广告从业员陈晓进求情时,提及案发当晚游行结束20分钟后,政府宣布「逃犯条例」将继续于立法会二读,被告与其他市民感到不满,希望反对修订条例,本案破坏严重性低。

大律师刘伟聪为仓务员陈伟乐求情指,本案非法集结暴力程度并非最严重,案发时不论普通市民,甚至有部分律师,亦未必意识到即使没有暴力行为,但身在现场已构成非法集结。被告为人正直善良,当日仅希望凝聚力量,令政府考虑民意。

大律师陈碧琪为硕士生梁曦彤求情指,被告属品学兼优的模范生,文凭试及大学成绩优异,就读于伦敦大学的硕士遥距课程;案发时与其他市民一样警觉性较低,现已深感后悔。

5名被告依次为24岁文员蔡晋升、24岁广告从业员陈晓进、28岁仓务员陈伟乐、23岁硕士生梁曦彤及25岁无业男杨常智,被控于前年6月10日,在湾仔分域街及柯布连道之间告士打道的一带参与非法集结。

法庭记者:王永欣

被告陈晓进(左);被告梁曦彤(右)。 资料图片
被告陈晓进(左);被告梁曦彤(右)。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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