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入禀申请行使壹传媒投票权 押9.15审

2021-07-22 12:47

黎智英入禀申请行使壹传媒投票权
黎智英入禀申请行使壹传媒投票权

保安局局长5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43条实施细则》发出书面通知,冻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持有的壹传媒股份,以及其拥有的3间公司于本地银行帐户内的财产。黎智英早前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宣布该《实施细则》及书面通知不得就壹传媒集团股份直接或间接行使任何投票权,并向法庭申请行使相关投票权。案件今早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健强处理,进行指示聆讯,并押后至9月15日开审,预计需时1天。

原告为被指违反《国安法》等案件正遭还押的黎智英,被告为保安局局长。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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