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涉非礼及图奸前女友女儿 X指床上打机被告突走近舌吻近1分钟

2021-08-04 16:44

30岁兼职男货车司机涉于2012至2016年期间,两度非礼及企图强奸前女友的女儿,案件今于高等法院进行第二日审讯。现就读中学二年级的女事主X今出庭作证,X在辩方盘问下指自从第一天认识被告时,已经不喜欢被告,理由是「觉得陌生」,但一直十分喜爱亲父,平均每周均会见面。X否认自己曾向母亲说:「我唔要哥哥(被告),我要爹爹(亲父)」的说话。

被告T.C.Y.被控于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两度猥亵侵犯10岁以下的女童X,以及企图强奸10岁以下的女童X。辩方指出被告曾与X的母亲Y在单位内争执,惊动到警方上门拍门,被告便质疑Y报警而骂Y:「点解要报警害我」,Y坚称她没有报警。被告与Y翌日在楼下再次争执,令Y坐地痛哭,X亦曾替Y说:「无人报警呀!」,数天后被告便搬出单位。

X在中一认识男朋友,在中二开始拍拖,X因为不懂得如何与男朋友相处,而寻求社工意见,「倾开唔开心嘅嘢,个脑就弹番(涉案)件事出嚟」,然后顺道向社工倾诉,社工遂报警处理。X被问到为何会清晰记得事发在2014年及2016年的某日,X指自己「睇番成绩表」而忆起大约时间。

X曾称被告某日突然走近正在床上玩游戏机的X,两度亲吻X的嘴唇,「嘴对嘴咁锡」,再向X舌吻近一分钟,X感觉到被告「条脷系口入面走黎走去」。X在辩方盘问下指她与被告从来没有试过如此近距离面对面接触,当被告走近已令她感到厌恶,但她当时没有推开被告,亦没有问被告:「做咩事?」。辩方提问指:「你唔擘大个口,佢(被告)条脷点入到去你个口入面」,X则回答:「唔记得喎」。

案件明续。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3:23
更新时间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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