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延长对香港地区偿付能力监管等效框架协议过渡期内再保信用风险因子适用期限 2021-08-05 13:33 Previous Next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修订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1号:偿付能力监管等效框架协议过渡期内的香港地区再保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因子》,明确将过渡期内香港地区合格再保险机构分入内地直保公司业务时适用的再保险信用风险因子方案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此次修订是银保监会第三次延长该政策适用期限。(jh)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700】据报腾讯恢复微信新用户注册 下一篇 【东奥羽毛球】恒地赠合共250万元奖金予李皓晴、杜凯琹及苏慧音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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