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聘试及《基本法》测试明起接受申请

2021-08-06 15:51

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明日起接受申请。资料图片
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明日起接受申请。资料图片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表示,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暂定于10月2日及9日,或如有需要于10月内的其他日期在香港举行,有意应徵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由明日(7日)起报名参加。

公务员事务局会因应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调整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的安排,并在公务员事务局网页公布。有意参加考试人士应留意最新公布。

政府会在试场采取预防措施,以保障考生和监考人员的健康,包括在试场的指定位置设置体温监察站,要求所有考生和监考人员在试场内戴上口罩,以及扩阔考生座位之间距离等。如有需要,考试会分多日举行,以减少每日在试场的考生人数及确保考生之间的社交距离。

应徵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必须具备有效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除非应徵者持有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其他订明的公开考试的同等成绩。有意在短期内投考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考虑参加是次考试,以便在下一次综合招聘考试前,当有关职位作招聘时,符合应徵资格。

此外,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徵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识,申请人在《基本法》测试的成绩会占其整体表现评分的一个适当比重。

持有大学学位,或符合申请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将于2021至22学年获取大学学位资格的人士,可申请参加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申请人可选择在是次考试应考任何一张或多张综合招聘考试试卷或《基本法》试卷。

有意参加考试的人士可由明日起,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页(按这里)的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或填写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申请书(CSB31(7/2021))报考。该申请书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下载,或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申请人必须于8月20日下午5时前(香港时间)递交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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