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国歌法|大专生、地盘工非法集结袭警罪成 两人月底判刑

2021-08-07 12:12

23岁大专生李汶锜(左)、27岁地盘工黄胜仁(右)。资料图片
23岁大专生李汶锜(左)、27岁地盘工黄胜仁(右)。资料图片

两名青年于去年5月反国歌法示威中在旺角参与非法集结及袭警。裁判官郑念慈今于九龙城法院裁定二人面对所有罪名成立。郑官裁定二人当时有意投掷物品以伤害警员,案发时多人作出扰乱行为,与二人行为可作互相鼓励,形成「一伙人」,众人有共同目的,使人害怕及破坏社会安宁,故裁定二人一项非法集结及两项袭警罪成,二人还柙至8月30日判刑。

郑官裁决时引述辩方案情指,男生李汶锜当时误以为现场便衣警为「暴徒」,正在向市民施袭「箍颈」,故投掷金属罐希望分散其注意力,以保护被袭市民。金属罐没有掟中任何人,被告亦无意伤害他人,并坚称当时防暴警尚未到场。郑官引述现场片段显示,曾有网媒记者站在被告附近表示「哇即刻有便衣」,而且片段中案发时防暴警员已到场,不脗合被告说法。郑官判断被告不可能误会便衣警为暴徒,现场有大量人士向警员投掷杂物,肯定其有意伤人,故裁定罪成。

辩方又曾争议李汶锜于录影会面时曾被威吓,郑官分析后认为相关说法牵强不合理,故拒绝接纳相关说法,判断供词为被告自愿作出。

而地盘工人黄胜仁曾争议控方未能证明他案发时在场。郑官则指现场片段显示投掷物品男子虽然戴上口罩,但身穿无袖黑色上衣的特徵与被告被捕时衣著脗合,其波鞋及袋大小款式亦脗合。而被告居住大厦的闭路电视亦拍摄到当晚1时许,一名与现场片段身形衣著及袋脗合的男子现身于大厦,郑官推断为案中被告黄胜仁,而其八达通卡亦显示当晚曾于旺角一带消费。而片段中,被告投掷物品后快速逃离现场,判定其有意袭警,遂裁定罪成。

郑官指案发时聚集人数多,多人向警员投掷物品,作出扰乱秩序行为,与二人行为可作互相鼓励作用,具共同目的,破坏社会安宁,故裁定二人非法集结及两项袭警罪成。

辩方为李汶锜求情指被告患边缘人格障碍,因违反宵禁令,自3月还柙至今超过7个月。郑官亦同意若判处劳教中心,或会使被告总刑期长达1年,但考虑其年龄,下令为他索取劳教中心及社会服务令报告,但强调开放所有判刑选项;另为黄胜仁索取背景报告,二人还柙候判。

两名被告为大专生李汶锜(23岁)和地盘工人黄胜仁(27岁)被控一项非法集结及两项袭警罪,指称他们于2020年5月27日在旺角亚皆老街及弥敦道交界,与其他人参与非法集结,并于同日同地袭击警员14267及警长50365。

法庭记者:王永欣

被告李汶锜和黄胜仁乘坐的囚车离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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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汶锜和黄胜仁乘坐的囚车离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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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汶锜和黄胜仁乘坐的囚车离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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