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任我行|18岁玩命「滑板仔」沙田被捕 涉4宗罪
2021-08-16 14:20
警方本月10日留意到网上流传一段片段,一名男子于沙田大涌桥路往大围方向的马路上骑踏一部怀疑电动滑板车,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新界南交通部及田心分区特遣队人员随即主动跟进及展开调查。
警员今日于沙田区拘捕一名18岁姓陈男子,涉嫌「无牌驾驶」、「驾驶未获发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
行动中,警员检获涉案的怀疑电动滑板。该名男子已获准保䆁候查,须于9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三百七十四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警方会继续采取执法行动,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网民前日在网络发布一条行车记录仪片段,显示一名无戴头盔等保护装备的绿衣男子在马路上骑踏电动滑板车,由大涌桥路驶至曾大屋游乐场时,前方巴士减速,男子反应不及,失去平衡「自炒」倒卧路上,电动滑板亦飞堕到旁边行车线,有关片段在网上引起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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