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男女事隔2年被控非法集结等6罪 准保释押10月讯

2021-08-17 16:17

被告陈朝安 (绿白衣男子)。汤璧瑜摄
被告陈朝安 (绿白衣男子)。汤璧瑜摄

前年8月11日,全港多区有示威冲突,大批示威者于港铁太古站外集结 ,8男2女拒保候查,事隔2年后再遭警方起诉非法集结等10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各人获准以现金1500元至6000元保释,惟不得离港、须于明日下午4时前交出包括BNO的旅游证件、居于报称地址、24小时内通知法庭地址更改事宜及每星期到警署报到1次。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应辩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10月8日,以待各人索取法律意见及检阅控方文件。

24岁音响工程人员林韦承、30岁戏院经理黎卓然、23岁电脑软件工程师、18岁陈堃荣、28岁工程师谢诚谦、18岁学生陈家俊、21岁学生余巧茵、29岁侍应戴伟轩、28岁销售员陈朝安、20岁学生陈悦被控于前年8月11日,和另外一些人在香港西湾河康山道近港铁太古站C出口参与非法集结。林韦丞、陈堃荣、陈家俊及陈悦另被控于同月同日在同地,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林另涉管有无线通话机。

陈朝安另涉管有2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1个弹射器及1袋金属弹丸;陈家俊另涉管有一部无线通话机及管有2枚已使用的弹药;文城康另涉故意阻挠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即警长59103。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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