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18岁女生共7人被控串谋恐怖活动 续还柙12.17再讯
2021-09-01 17:03
警方国安处7月初先后拘捕组织「光城者」多名成员,继早前6名成员先后被控一项串谋恐怖活动罪,再有一名18岁女生同被以相同控罪起诉,今午与其馀2案的6名被告遭押解至西九龙法院应讯。控方申请众被告毋须答辩,指警方仍需时调查,暂不会将3案合并,获《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案件押后至12月17日再讯,以待警方比对指纹、检查电话纪录及爆炸品处理科给予专家意见,期间所有被告需要还柙惩教看管。
控方代表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甫开庭便指,7名被告同于今年7月5日被捕,于警方调查的不同阶段相继被落案起诉及带上法庭,首两宗案件先后于7月7日及15日提堂。由于警方需时继续调查,控方暂时不会合并3案,并申请押后至12月17日再讯,获罗官批准。
首案的2名被告17岁男生何裕泓及15岁中三男生,以及首次提堂的女被告18岁中五女生苏颖贞今日均有保释申请,遭控方反对。罗官听罢控辩双方陈词后,拒绝3人的担保申请,并下令全部被告还柙候讯。
3案共涉7名被告,分别为今日首次应讯的被告为中五女生苏颖贞(18岁),以及早前分2案起诉的中三男生何裕泓(17岁)、中四男生欧文(19岁)、中三男生(15岁)、中六女生郭文希(18岁)、司机陈凯亮(24岁)及中四男生(15岁)。7人被控同一项串谋恐怖活动罪,违反《国安法》第24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及159C条。
控罪指,他们于2021年6月6日至7月5日期间,当中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与对方及其他人串谋,为胁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实施或者威胁实施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爆炸、纵火、破坏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健康或安全。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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