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女违强制检疫令 分别被判囚10日及判缓刑
2021-09-08 17:48
两人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规例》),今日(8日)分别于裁判法院被判刑,其中一人被判即时监禁10日。
首宗个案涉及一名24岁女子,她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她必须在家接受强制检疫14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她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2021年3月11日离开其检疫地点并被发现脱下手环。她被控两项违反《规例》第8(1)、8(4)及8(5)条,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就两项罪行各被判处即时监禁10日,同期执行。
第二宗个案涉及一名43岁男子,他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接受强制检疫14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今年5月2日离开其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4)及8(5)条,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两个月,缓刑12个月。
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衞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
截至今日,共有184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14星期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发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会严肃跟进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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