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9日于秀茂坪天桥影女童 男生认游荡判感化1年

2021-09-13 12:59

被告今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感化1年,须支付1000元堂费。 资料图片
被告今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感化1年,须支付1000元堂费。 资料图片

22岁男学生今年4月一连9天在秀茂坪一行人天桥上拍摄女童行走的画面,事后遭家长发现并报警。他早前承认4项游荡致他人担心罪,今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感化1年,须支付1000元堂费。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并非有娈童倾向,只是希望拍下学生在疫情下开心地复课的画面。

辩方求情时引述被告的精神及感化报告,显示其没有娈童倾向,被告亦有向感化官解释自己并无恶意,但为行为致使家长不安感到抱歉。主任裁判官钱礼采纳报告建议,判其感化1年,但须接受心理及精神科辅导,并于12月13日前呈交进度报告。

报称学生的被告黎晓田,于本年4月14至22日期间,在秀茂坪南邨往宝达邨方向的行人天桥游荡,导致4名女童合理地担心本身的安全和利益。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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