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湾法院大楼10月重开 处理部分区院案件

2021-09-16 15:12

荃湾法院大楼将于10月4日起重新运作。资料图片
荃湾法院大楼将于10月4日起重新运作。资料图片

司法机构公布,位于荃湾大河道70号的荃湾法院大楼将于10月4日起重新投入运作。司法机构发言人表示,重用的荃湾法院大楼将主要处理区域法院一些法庭使用者为数不多的案件,以腾出湾仔法院大楼的法庭处理社会事件相关案件。

重用的荃湾法院大楼共有四个小型法庭,每个法庭可处理涉及最多5名被告人、15名法律代表及约20名公众或传媒旁听人士的案件。其他支援设施包括会见室、证人等候室、供转播法庭程序的法庭延伸部分,以及法律代表专用更衣室。司法机构于2020年中开始筹画重用荃湾法院大楼,改装工程预算2,900万元,于今年8月竣工。

发言人解释,由于社会事件相关案件大幅激增,法院大楼空间及司法资源为司法机构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主要因为这些案件当中有不少涉及众多被告人、法律代表、传媒人士和旁听公众,以及大量录影证据。

司法机构又指,一直透过招聘法官和委任暂委法官,致力增加司法资源,并尽可能利用10座法院大楼的所有130个适合用作刑事案件聆讯的法庭,每周平均处理80宗聆讯,以加快处理社会事件相关案件。截至2021年7月底,各级法院接获超过1,900宗社会事件相关的案件,接近1,400宗案件(约74%)已结案。预期大部分在裁判法院处理的相关案件可于今年年底结案。现时的挑战主要集中在区域法院要处理的社会事件相关案件。截至2021年7月底,区域法院接到超过300宗刑事案件,当中约250宗案件仍在处理,不少涉及10名或以上的被告人,所需的审讯时间较长,或超过20至30日。

荃湾法院大楼建于70年代,于荃湾裁判法院2016年迁往西九龙法院大楼后关闭,其后一直主要用作司法机构储存法庭档案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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