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荃湾冲突|原与中枪学生被控暴动 博士生改认非法集结押下月判

2021-09-16 13:34

被告邱宏达今改认非法集结罪。
被告邱宏达今改认非法集结罪。

前年10月1日荃湾区冲突中,18岁中五学生曾志健被警员以实弹击中左胸,其后与28岁理大博士生被控。曾志健去年底宣布流亡海外,博士生今否认暴动罪,但承认非法集结交替控罪。区域法院暂委法官李志豪将案件押后至10月15日判刑,期间被告续准保释。案情指,被告原本身处在示威者后方,没有投掷杂物。但其后他看到有示威者中枪,遂突然跑前,并在遭制服后要求警员安排救护人员协助。

控方案情指,案发当日有逾200名示威者于荃湾海坝街聚集,并以杂物堵路、破坏公物及纵火。下午3时40分,警方在大河道面对海霸街方向设置防线,与示威者对峙,期间多次警告及发射多枚橡胶子弹。惟示威者没有散去,反而不断向大河道推进,新闻片段拍到被告为该些示威者后方,跑姿独特,不过没有投掷杂物。

下午约4时,警署警长54243及其队员在横过大河道及大河道北时,被示威者追逐及投掷砖块等。队员之一的警员23505遭示威者以白色棒状物攻击,其后被一名示威者按在地上,最少5名示威者冲上前,对他暴力施袭,拳脚交加,再以锤子、夹子、棒状物、雨伞等硬物施加其身上。警长54243见状上前警告但不果,几名示威者更继而转向其队员。正当一名示威者以白色棒状物击打警长持枪的右前臂时,后者向对方开枪令其倒地。

枪声过后示威者四散,手持雨伞的被告突然冲向倒地的示威者,跑姿与早前拍摄到的一模一样,并捉住对方手中白色金属棒,但随即遭警擎枪戒备制服。遭按在地上的被告曾经要求安排救护人员协助该倒地的示威者,期间一枚汽油弹落在该处的警员脚上。

辩方代表资深大律师潘熙求情指,被告案发后两日随即遭落案起诉暴动罪,但他没有放弃自己,事发至今将近2年间,完成修读物理学博士课程。而控辩双方均同意,被告当日没有投掷杂物,甚至于被制服前高举双手向警方表明无意施袭,身上亦无搜出任何武器。另外,被告因天生「长短脚」问题而跑不快,才会导致控方于案情提到被告「跑姿独特」。

潘熙资深大状又引述被告自撰的求情信,指他原本不认识该名中枪示威者,惟仍然选择冲去救人,只因希望对方获急救。被告又表示,他为实现成为科学家的梦想,经历了两次会考,盼将来能成为博士后研究员贡献社会,并以自己故事启发他人。就算最终不成功,他仍希望能与同业培育下一代科学人才代为实现梦想。

被告邱宏达(28岁,理大博士生)原被控一项暴动罪,今承认一项非法集结交替控罪,即于2019年10月1日,在荃湾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鲎地坊一带参与非法集结。

同案被告曾志健(18岁,学生)被控同一项暴动罪,及另一项袭警罪。曾志健早前缺席聆讯,已遭法庭发出拘捕令。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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