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夺资助理大助教涉改电脑窥对手计画书 控辩方就证物呈堂争拗

2021-09-21 13:49

被告冯建雄。
被告冯建雄。

理大物理学系助理教授涉嫌为成功申请学术资助,擅自升级其电子系统帐户的权限,以窥看竞争者的申请计画书,被控4项「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罪,案件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根据控方第2位证人,即学资会电脑系统分析员所提供的3份电脑文件,可归纳出被告用其电脑进入多个不属于自己的教资会帐号。由于控辩双方就证物及证供的呈堂性争持不下,裁判官决定下午继续审讯。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电脑系统高级分析员彭仲强指,根据他提供关于分别3个IP位址使用不同帐号进入教资会系统的电脑文件纪录,发现上述IP位址皆以极短时间间隔以不同帐号进入教资会,从他的专业判断来看,这种现象与正常而言同一IP位址所呈现的「惯性」相违,故认为是不寻常。

另彭所提供的3个IP位址皆有进入过被告冯建雄的帐户纪录,其中1个IP位址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甚至只显示进入过冯的帐户,可归纳为冯于当时的惯性IP位址。

控方要求使用上述3份电脑文件作为呈堂证供时,辩方指控方未呈上相关文件所涉及的电脑运作正常证明,未有遵守《证据条例》第8章第22A条而反对呈堂,控方指条例是用以方便证据呈堂的程序,指辩方以条例要求控方必须提交相关电脑证明为「闻所未闻」,而「证人已口头上承认亲眼目睹该份资料并列印」,质疑还有什么理由反对上述文件呈堂。

双方争持不下,故裁判官梁雅忻决定下午续审,以尽快在本周四续审前处理好证据的呈堂性问题。

被告冯建雄被控4项「为不诚实取用电脑」罪,指他于2017年10月18日未经授权将研究资助局电子系统的一个帐户从「用户帐户」升级为「系统帐户」,而取用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电脑。以及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2月2日期间,目的在于使自己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3次取用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电脑。

法庭记者:梁库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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