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中橡胶弹肺癌汉申披露警员身分被拒 法官:须保障警员不被起底

2021-09-21 16:30

吴应武要求公开涉事警员及指挥官身份。资料图片
吴应武要求公开涉事警员及指挥官身份。资料图片

自称肺癌幸存者的男示威者吴应武,声称前年6月12日和8月4日参与游行期间,遭警方橡胶子弹打中腹部并遭围殴。他早前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公开当日参与暴力事件的警员及指挥官身份,以便日后提出民事诉讼。陈嘉信法官今颁布书面判词,指法庭须保障警员不被起底,而吴参与的两次事件均是非法集结,警方又称涉案警员是正当执行职务,考虑到吴声称的伤势并非太严重,而吴在没有警员姓名的情况下亦可提出民事诉讼,终驳回其诉讼前披露申请,下令吴需支付对方讼费。

原告为吴应武,被告为代表警务处处长的律政司司长。陈嘉信法官在书面判词中指出,吴在2019年6月12日下午5时许在金钟添华道,激动地挥动双手走向警方防线,令身后的示威者被煽动而向警方大喊及扔掷杂物,在吴看来像想冲击警方防线之际,警员A口头警告并要求吴离开现场不果后,向吴发射一颗橡胶子弹。吴再在2019年8月4日于西环德辅道西以「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捕时,声称被警员围殴。吴希望向涉犯「殴打罪」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的警员采取法律行动,故要求法庭披露警员身份。

陈官指吴没有足够证据去申请诉讼前披露,而吴提出民事诉讼毋须写出警员实名,吴能认出涉案警员及忆述当日事发经过,便可写在入禀状中,再以警察总部作为被告的地址。陈官又指没有证据显示吴的声称伤势严重到需提出民事诉讼,吴参与的两次事件均是非法集结,吴声称自己事后「马鞍区及腹股沟区感觉丧失」,但陈官认为伤势并不严重,而且吴本身亦有脊髓肿瘤,最终驳回吴的申请,下令吴需支付对方讼费。

法庭记者:刘晓曦

吴应武称前年6月12日和8月4日参与游行期间,遭警方橡胶子弹打中腹部并遭围殴。资料图片
吴应武称前年6月12日和8月4日参与游行期间,遭警方橡胶子弹打中腹部并遭围殴。资料图片
中橡胶弹的男示威者申披露涉事警身分,被法官驳回。资料图片
中橡胶弹的男示威者申披露涉事警身分,被法官驳回。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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