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口罩违商品例罚万元

2021-10-01 04:30

  (星岛日报报道)已解散的政党香港众志早前售卖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自救口罩」(见图),其包装盒上写上「ASTM Level 1」字样,惟经检验后发现未达标。其成员连同负责供应的「黄店」「The Artlab by Favilla(Favilla)」及老板被控供应虚假货品及管有虚假货品等共五项传票罪。与众志有关的公司「冲刺」昨于观塘法院承认一项管有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销售、商业或制造用途罪,被判罚款一万元,另须交还总值九万多元的九百三十五盒口罩予海关,但前副主席郑家朗及常委梁延丰因缺席聆讯,法庭将重新发出传票。

  五项传票控罪的涉案日期介乎去年四月二十一日至五月二十二日之间。第一项控告「朝花夕拾有限公司」(Favilla Limited),即该餐厅,指它供应或要约供应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第二项控告餐厅老板梁百豪,指他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第三项控告「冲刺有限公司」,指它在新蒲岗某工厦单位内管有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销售或商业或制作用途,即九百三十五盒外科手术口罩。第四及五项分别控告时任众志副主席郑家朗及常委梁延丰,指他们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商业用途。

  针对「冲刺」的案情指,海关去年接获线报后,上门检获九百三十五盒总值逾九万元的口罩,经谘询专家意见及实验化验后发现,口罩至少要达「ASTM level 1」才符合标准,若在医疗环境使用涉案口罩的话会对医护人员带来中等程度的风险。梁百豪及其餐厅的案件则押后至十一月十一日再讯,皆暂时毋须答辩,以待检阅控方文件。

  案件编号:观塘传票 一七八七三、一七八七四、一七八七五、一七八七六、一七八七七——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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