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今刊宪 政府多个网站增国徽图案
2021-10-08 14:30
香港特区政府特首办、立法会、司法机构、「一站通」等官方网页,今早起页顶左上方新增了一枚中国国徽,与区徽并列一起,比例较区徽为大。
港府指出,《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今日正式刊宪生效。政府发言人表示,新修订的根本原则和精神是『尊重』,尊重国家、国旗及国徽,并就国旗及国徽的使用、礼仪、教育和推广作出明确规定。
行政长官已根据《条例》第3(2)条、第3(2A)条及第3(3A)条,修订有关展示及使用国旗、国徽及区旗、区徽的规定,并同于今日在宪报公布。修订包括新增三个指定日子展示国旗及区旗,包括5月1日劳动节、农历年初一及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在《国歌条例》附表3第1项列明的宣誓仪式(即有关作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司法、行政会议、立法会及区议会誓言的宣誓仪式)须展示国旗和国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立法会及司法机构网站须使用国徽图案;及国旗及国徽的收回处置规定。内容详情可参阅网页:按这里。
特区政府承诺做好国旗及国徽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局会按照《条例》第7A条向指明学校发出通告,就将国旗及国徽纳入中小学教育,及学校每日升挂国旗和每周举行升国旗仪式的事宜提供最新指引。
建立时间:0957
更新时间: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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