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与苹果高层涉违《国安法》 还柙12月底再讯

2021-10-13 04:30

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须续还柙。 
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须续还柙。 

  (星岛日报报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已停刊的《苹果日报》六名前高层及集团旗下三家公司,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先后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三案昨首次于西九龙裁判法院一并提堂,进行提讯日。《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应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十二月二十八日作第二次提讯日,以待进行交付程序,七名被告均没有保释申请,须续还柙。

  七十三岁黎智英,被控于去年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一日,在香港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于去年七月一日至今年二月十五日间,与陈梓华、Mark Herman Simon、李宇轩、刘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以及于去年七月某日至八月二十三日期间,在香港与李宇轩、陈梓华及其他人串谋,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一项或一连串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行为,即在该李宇轩在被香港警务处拘捕后,协助他离开香港。

  另外两案的九名被告,分别为五十九岁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四十七岁《苹果》前总编辑罗伟光、五十五岁前主笔杨清奇、五十一岁前副社长陈沛敏、五十七岁前主笔冯伟光、五十一岁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各被控于去年七月一日至今年四月三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与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三家公司被告昨均未有派法律代表到庭应讯。案件编号:西九刑事四三四一——二〇二〇、二三七九、二八七九——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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