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浩鸣:陈同佳律师七度致电台方

2021-10-21 04:30

  (星岛日报报道)台湾杀人案女死者潘晓颖的母亲(见图),邀请案件疑犯陈同佳、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李慧琼和周浩鼎等昨在政府总部外「对质」,除潘母外,无人现身。管浩鸣发放陈同佳台湾代表律师的刑事陈报状,文件清楚说明陈赴台意愿,律师曾七次致电台方对口单位,但对方后来拒绝接触。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非常同情潘母,促请台湾当局摒弃政治操弄,容许陈赴台投案,他相信,陈很希望为自己行为负责,希望台方拿出勇气和人性,批准陈赴台为他的行为负责。

  潘母直言,多难才养到女儿二十岁,但「我所邀请的所有人,没有一个有胆出来面对我」,她指既然台湾要先协商才可以签证,香港政府为何不肯和台方商讨,「前提大家先商讨,坐下来谈也不肯,电话也不肯,如何做?可以做到甚么?」她重申,陈同佳在港只就洗黑钱罪服刑,未就杀人罪受罚,却已经「通街走」,「香港已经成功成为逃犯天堂。」

  管浩鸣昨发放陈同佳台湾代表律师的刑事陈报状,当中提到台湾律师去年十月曾与陆委会指定「单一窗口」,即内政部刑事警察局郑富禛股长联系,表明陈同佳希望尽速到台自首。根据陈报状内容,双方初时会面融洽,并已触及申办签证等细节,但之后事情突然急转直下,陈同佳代表律师七次以电话与郑股长联系,内政部却对外否认陈同佳有接洽「单一窗口」。陈报状又提到,陈同佳为贯彻赴台投案决心,告知律师将于去年十月二十一日直接致电「单一窗口」询问投案事宜,郑股长起初口头答允接听,但当晚突然传简讯告知「长官指示」须由台港政府谈好,才有「陈嫌来台入境问题」,更「请当事人不用再打电话和刑事局窗口联系」。

  李慧琼表示,台湾当局临时突然改变态度和做法而不为陈同佳作入境安排,明显是政治手段,已不是一个议员能力所及提供协助,是涉及两地政府的法制及程序。

  台湾陆委会强调陈同佳到台投案绝非单纯批出签证,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的行使,台湾法务部促港府与台司法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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