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联会四常委准保释 邹幸彤涉另案须还柙

2021-10-23 05:30

■被告之一的陈多伟(左)获准保释。
■被告之一的陈多伟(左)获准保释。

  (星岛日报报道)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四名常委涉拒绝按国安处要求递交资料,被控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案件昨续预审。邹、邓岳君及徐汉光均有保释申请,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昨批准三人保释,至于未有保释申请的梁锦威及陈多伟,罗官亦给予担保。而邹幸彤拒绝接受《香港国安法》下任何限制言论自由的保释条件,自愿撤销担保,遭罗官驳回,并谓被告可自行决定是否担保外出。案件押后至明年一月二十五日进行第二次预审。

  罗官同时豁免《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9P条限制,表示由于本案被媒体广泛报道,且警方已到相关地点检取证物,故证据遭毁灭风险低。法庭拒绝保释申请属于预防性质,而非惩罚被告。虽然只有三名被告申请保释,但强调会一视同仁,故向全部被告批出担保。梁及邹因涉及另案而须还柙。

  三十六岁邹幸彤、三十六岁梁锦威、五十三岁邓岳君、五十七岁陈多伟及七十二岁徐汉光的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即传统实体、电子及社交媒体,发布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视为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不得离港;及以一千至一万元现金担保等。

  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三六三三——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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