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刑毁「睇水」学生判更生

2021-10-30 05:30

  (星岛日报报道)前年十一月中「大三罢」示威期间,葵涌一个地盘逾百组水马及交通灯被损毁。十九岁男学生早前承认刑事毁坏罪,裁判官香淑娴(见图)昨于西九龙法院判刑指,虽无证据显示被告有份参与破坏,但被告负责「睇水」促成事件,本案招致三万八千元财物损失,考虑到被告年轻,终判入更生中心。

  香官判刑时指,被告林政于本案保释期间,干犯另一宗贩运毒品案,并在该案中被判感化令,期间被告参与基督教团契戒毒,现已成功戒毒,认为被告感化令表现良好。但香官认为本案情节及性质严重,因设施受到广泛破坏,被告连同其他人夥同作案,维修费用涉及约三万八千元,「都唔知系公司畀定系纳税人畀」。香官又言,虽无直接证据显示被告曾参与破坏,惟如没有被告帮忙「睇水」,事件无法促成,直指如果是被告是成年人,即时监禁无可避免,不过被告案发时仅十六岁,最终采纳报告建议改判入更生中心。

  案情指,警方当日清晨接报有示威者在葵涌葵盛围堵路,警员早上六时许在葵盛西邨第九座外目睹被告在看到警车后开始按电话,当警车慢驶至被告身旁,他随即停止按电话并低下头。警员上前截查,被告承认他正在替葵盛围一个地盘进行破坏的示威者把风,但不知道该些示威者去向。警员之后到场调查,发现地盘原有的水马、胶围栏等已遭损毁。被告其后被捕,警诫下供称他曾与一班朋友在涉事地盘破坏,随后便到葵盛围及盛福街帮忙「睇水」。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二六七三——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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